合新高铁五河站站前片区建设项目监理答疑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28 来源: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788
各潜在投标人:
合新高铁五河站站前片区建设项目监理(项目编号:BB2023WHGCZ1171),招标人为五河经济开发区产城一体化建设有限公司、安徽五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现发布招标文件答疑澄清内容如下:
1、注:须同时提供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②与其对应的建设单位盖章的监理业务手册或交工验收证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合同签订、中标时间须在2018年1月1日以后。请问五方盖章的竣工验收记录能否作为项目竣工验收的证明资料。
答:可以。
2、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作为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2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业绩。注:须同时提供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②与其对应的建设单位盖章的监理业务手册或交工验收证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以上材料须能体现出该业绩为拟任本项目总监本人的业绩,若相关证明材料无法体现要求内容的,则均须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合同签订、中标时间须在2018年1月1日以后。问:若合同无法提现工程投资金额20000万元及以上,提供竣工验收材料体现工程投资金额20000万元及以上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符合。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投标单位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五河经济开发区产城一体化建设有限公司、安徽五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1月27日
各潜在投标人:
合新高铁五河站站前片区建设项目监理(项目编号:BB2023WHGCZ1171),招标人为五河经济开发区产城一体化建设有限公司、安徽五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现发布招标文件答疑澄清内容如下:
1、注:须同时提供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②与其对应的建设单位盖章的监理业务手册或交工验收证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合同签订、中标时间须在2018年1月1日以后。请问五方盖章的竣工验收记录能否作为项目竣工验收的证明资料。
答:可以。
2、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作为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2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业绩。注:须同时提供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②与其对应的建设单位盖章的监理业务手册或交工验收证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以上材料须能体现出该业绩为拟任本项目总监本人的业绩,若相关证明材料无法体现要求内容的,则均须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合同签订、中标时间须在2018年1月1日以后。问:若合同无法提现工程投资金额20000万元及以上,提供竣工验收材料体现工程投资金额20000万元及以上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符合。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投标单位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五河经济开发区产城一体化建设有限公司、安徽五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