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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有我,法润五河丨县司法局、五投集团联合举办公益普法宣讲会

发布日期:2024-07-15  来源:  浏览次数:395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要求,进一步提高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能力,7月11日,县司法局携安徽大学志愿者赴五投集团共办“青春有我·法润五河”暑假公益普法实践活动。县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晓梅,安徽君智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瑶一行,五投集团行政、人资、财务、融资、审计、法务等职能条线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首先,参会人员共同观看了五投集团最新企业宣传片,通过丰富的内容和生动的画面,全面了解五投集团的发展历程、业务概况及企业文化。

随后,安徽君智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瑶对最新修订版《公司法》作专题宣讲,他结合自身在法学领域深厚的造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通过新、旧法条对比,深入浅出地解读了最新政策变化。本次《公司法》修订删除款项16条,增加、修订款项228条,涉及实质性变动款项112条,修订内容与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息息相关,不仅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产权保护、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的需要,也是适应实践发展、不断完善公司法律制度的需要,此次修订对于五投集团进一步推动深化改革、市场化转型、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紧接着,安徽大学的志愿者代表与参会人员进行了热烈地座谈交流,并设置了问答环节。通过互动交流,大家不仅加深了对《公司法》的理解,也增进了彼此的交流和沟通。

最后,邓子龙同志作总结讲话,他先是对县司法局一行到来表示感谢,并表示今后五投集团将继续与当地司法部门保持密切合作,定期开展普法宣讲活动。对于下一步工作,他提出,一是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新《公司法》的重要意义。各职能条线要牢牢把握新修订《公司法》的精髓,把学习的收获转化为实际行动。二是把准定位,发挥新《公司法》对高质量发展的助推作用。建立健全与经营主体行为相匹配的监管体系,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三是落实到位,加大新《公司法》的宣贯力度。坚持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保障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此次宣讲会内容丰富、形式活泼,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仅加深了对《公司法》相关知识的了解,也进一步激发了员工的学习热情。通过这次活动,各职能条线能够加深理解新《公司法》,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助推五投集团做大、做强、做优。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要求,进一步提高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能力,7月11日,县司法局携安徽大学志愿者赴五投集团共办“青春有我·法润五河”暑假公益普法实践活动。县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晓梅,安徽君智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瑶一行,五投集团行政、人资、财务、融资、审计、法务等职能条线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首先,参会人员共同观看了五投集团最新企业宣传片,通过丰富的内容和生动的画面,全面了解五投集团的发展历程、业务概况及企业文化。

随后,安徽君智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瑶对最新修订版《公司法》作专题宣讲,他结合自身在法学领域深厚的造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通过新、旧法条对比,深入浅出地解读了最新政策变化。本次《公司法》修订删除款项16条,增加、修订款项228条,涉及实质性变动款项112条,修订内容与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息息相关,不仅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产权保护、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的需要,也是适应实践发展、不断完善公司法律制度的需要,此次修订对于五投集团进一步推动深化改革、市场化转型、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紧接着,安徽大学的志愿者代表与参会人员进行了热烈地座谈交流,并设置了问答环节。通过互动交流,大家不仅加深了对《公司法》的理解,也增进了彼此的交流和沟通。

最后,邓子龙同志作总结讲话,他先是对县司法局一行到来表示感谢,并表示今后五投集团将继续与当地司法部门保持密切合作,定期开展普法宣讲活动。对于下一步工作,他提出,一是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新《公司法》的重要意义。各职能条线要牢牢把握新修订《公司法》的精髓,把学习的收获转化为实际行动。二是把准定位,发挥新《公司法》对高质量发展的助推作用。建立健全与经营主体行为相匹配的监管体系,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三是落实到位,加大新《公司法》的宣贯力度。坚持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保障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此次宣讲会内容丰富、形式活泼,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仅加深了对《公司法》相关知识的了解,也进一步激发了员工的学习热情。通过这次活动,各职能条线能够加深理解新《公司法》,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助推五投集团做大、做强、做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