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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房地产委托评估备选评估机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17  来源:  浏览次数:367

为健全房地产要素市场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资产评估机构选定程序,服务五河县兴五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经主管部门同意,现公开征集房地产委托评估备选评估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成为房地产委托评估备选评估机构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评估机构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二)评估机构须同时在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和省级及以上自然资源部门备案;

(三)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评估机构须具有项目规模500万元(指房屋租赁价格)以上的房地产评估业绩;

注:提供业绩合同及评估报告关键页复印件

(四)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房地产估价师资格;

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五)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评估机构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评估机构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以投标截止当日起算向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评估机构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4)评估机构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注:提供承诺书

六、原五投集团房地产(土地)已入库评估机构,无需参加,直接入库。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报成为房地产委托评估备选评估机构应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申报表。

2.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资信证书、业绩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5.相关专业人员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除项目负责人外另配备1名房地产估价师、1名评估从业人员,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关于申报资料真实性的承诺。

7.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承诺。

8.评估项目收费标准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购买第三方服务的通知》(五投办〔2024〕39号的承诺)。

三、时间要求

各备选评估机构请于2024年10月23日17:00前向五河县兴五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城南工业园区兴潼路20号)10楼(兴五企管办公室)递交申报材料,并登记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递交时间等信息,逾期不再受理。(不允许邮寄,必须现场递交登记,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四、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1.备选评估机构递交的备案资料和登记信息仅作为委托房产评估参考依据,不作为合作承诺,不签订任何书面约定,不代表优先委托。

2.项目分配原则

⑴原则上同一单位同一时间段不得同时服务3个以上(不含3个)项目;

⑵房地产评估项目原则上采用顺序轮候方式;

⑶采购人保留直接选定供应商的权利,特殊重大项目可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

⑷兴五企管公司不保证入库单位年度及服务期限内最低服务项目数量。

3.服务年限:双方约定合作期限为1年。(采用1+1+1形式,甲方在每个服务年度末有权根据项目库运行情况及企业绩效考评情况选择是否续期)。

3.征集公告每年发布一次,新公告一经发布,兴五企管公司房地产评估机构库备选评估机构随之更新。

联 系 人:于  干

联系电话:0552-5022507,15556909426

附件:

附件1 评估机构申报表

附件2 收费标准表


五河县兴五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7日

为健全房地产要素市场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资产评估机构选定程序,服务五河县兴五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经主管部门同意,现公开征集房地产委托评估备选评估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成为房地产委托评估备选评估机构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评估机构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二)评估机构须同时在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和省级及以上自然资源部门备案;

(三)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评估机构须具有项目规模500万元(指房屋租赁价格)以上的房地产评估业绩;

注:提供业绩合同及评估报告关键页复印件

(四)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房地产估价师资格;

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五)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评估机构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评估机构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以投标截止当日起算向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评估机构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4)评估机构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注:提供承诺书

六、原五投集团房地产(土地)已入库评估机构,无需参加,直接入库。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报成为房地产委托评估备选评估机构应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申报表。

2.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资信证书、业绩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5.相关专业人员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除项目负责人外另配备1名房地产估价师、1名评估从业人员,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关于申报资料真实性的承诺。

7.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承诺。

8.评估项目收费标准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购买第三方服务的通知》(五投办〔2024〕39号的承诺)。

三、时间要求

各备选评估机构请于2024年10月23日17:00前向五河县兴五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城南工业园区兴潼路20号)10楼(兴五企管办公室)递交申报材料,并登记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递交时间等信息,逾期不再受理。(不允许邮寄,必须现场递交登记,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四、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1.备选评估机构递交的备案资料和登记信息仅作为委托房产评估参考依据,不作为合作承诺,不签订任何书面约定,不代表优先委托。

2.项目分配原则

⑴原则上同一单位同一时间段不得同时服务3个以上(不含3个)项目;

⑵房地产评估项目原则上采用顺序轮候方式;

⑶采购人保留直接选定供应商的权利,特殊重大项目可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

⑷兴五企管公司不保证入库单位年度及服务期限内最低服务项目数量。

3.服务年限:双方约定合作期限为1年。(采用1+1+1形式,甲方在每个服务年度末有权根据项目库运行情况及企业绩效考评情况选择是否续期)。

3.征集公告每年发布一次,新公告一经发布,兴五企管公司房地产评估机构库备选评估机构随之更新。

联 系 人:于  干

联系电话:0552-5022507,15556909426

附件:

附件1 评估机构申报表

附件2 收费标准表


五河县兴五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