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职教园区二期工程项目-室外配套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4-10-28 来源: 浏览次数:321
招标人:五河经济开发区产城一体化建设有限公司、五河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法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项目名称:五河县职教园区二期工程项目-室外配套工程
2、项目编号:BB2024WHGCZ079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预算:3626.36158万元
5、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3日 09时00分
6、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0月31日
7、本项目以“评定分离”方式组织招标活动,候选人公示按照中标候选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先后顺序排列,具体如下:
7.1中标候选人:芜湖城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投标价:3330.452804万元
(2)投标工期:180个日历天
(3)质量标准:合格
(4)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5)项目管理人员:
项目负责人(姓名、证书名称、证书编号):王飞、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皖1342018201902084;
技术负责人(姓名、证书名称、证书编号):杨文启、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9342021000602007901。
7.2中标候选人:安徽皖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投标报价:3320.1314万元
(2)工期:180个日历天
(3)质量标准:合格
(4)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5)项目管理人员:
项目负责人(姓名、证书名称、证书编号):段宁宁、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皖234151671033;
技术负责人(姓名、证书名称、证书编号):鲍芳菲、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9342023000602074128。
7.3中标候选人:四川鑫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投标报价:3332.624825万元
(2)工期:180个日历天
(3)质量标准:合格
(4)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5)项目管理人员:
项目负责人(姓名、证书名称、证书编号):王涛、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川1512016201624026;
技术负责人(姓名、证书名称、证书编号):程文华、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00015165。
8、异议受理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2)异议时,应当按照《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质疑异议和投诉举报暂行规定》(蚌政秘〔2020〕7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联系人:黄小楠、黄影;联系方式(电话):0552-5035750、0552-5060261。
公示单位:五河经济开发区产城一体化建设有限公司、五河县教育局
招标人:五河经济开发区产城一体化建设有限公司、五河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法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项目名称:五河县职教园区二期工程项目-室外配套工程
2、项目编号:BB2024WHGCZ079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预算:3626.36158万元
5、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3日 09时00分
6、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0月31日
7、本项目以“评定分离”方式组织招标活动,候选人公示按照中标候选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先后顺序排列,具体如下:
7.1中标候选人:芜湖城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投标价:3330.452804万元
(2)投标工期:180个日历天
(3)质量标准:合格
(4)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5)项目管理人员:
项目负责人(姓名、证书名称、证书编号):王飞、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皖1342018201902084;
技术负责人(姓名、证书名称、证书编号):杨文启、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9342021000602007901。
7.2中标候选人:安徽皖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投标报价:3320.1314万元
(2)工期:180个日历天
(3)质量标准:合格
(4)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5)项目管理人员:
项目负责人(姓名、证书名称、证书编号):段宁宁、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皖234151671033;
技术负责人(姓名、证书名称、证书编号):鲍芳菲、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9342023000602074128。
7.3中标候选人:四川鑫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投标报价:3332.624825万元
(2)工期:180个日历天
(3)质量标准:合格
(4)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5)项目管理人员:
项目负责人(姓名、证书名称、证书编号):王涛、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川1512016201624026;
技术负责人(姓名、证书名称、证书编号):程文华、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00015165。
8、异议受理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2)异议时,应当按照《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质疑异议和投诉举报暂行规定》(蚌政秘〔2020〕7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联系人:黄小楠、黄影;联系方式(电话):0552-5035750、0552-5060261。
公示单位:五河经济开发区产城一体化建设有限公司、五河县教育局